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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抓好省委《意见》贯彻落实!省委督查组赴温州专项督查

温州检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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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8月31日至9月2日,由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担任组长的省委督查组第四小组赴温州开展《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9月1日上午,专项督查座谈会在市行政中心召开。



代表发言


  会上,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市纪委市监委、市公安局、市政协社法委、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负责人先后就《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作了详细汇报,既展示了温州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也深刻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卫华汇报温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情况


  积极汇报,主动争取党委的大力支持,今年5月,推动市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21条措施。强化沟通,凝聚法治建设协同之力,主动加强与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监察机关以及其他政法机关汇报沟通,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实干为重,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升刑事检察品质,出台《加强刑事案件质效管理的意见》等规定,规范、有力落实司法责任;突出民事检察重点,组织开展涉“套路贷”“恶意逃废债”等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做实行政检察监督,联合市中院、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共同推进全市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化公益诉讼检察,推进诉前检察建议跟进监督试点工作。自我加压,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健全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刚性监督的意见》等规定,扎实推进法律监督的信息化建设等。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平安办主任卢旭帆

  卢旭帆常务副书记表示,温州市委政法委将全面推进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就下步工作作表态:


  一是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抓认识。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事关我市政法工作大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平安温州建设。市委政法委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学习省委《意见》以及本次会议精神,对这项工作进一步梳理研究,提出符合温州实际、部门特色的贯彻意见和工作措施。


  二是以更实的工作举措抓落实。针对当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专项督查反映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逐条逐项地明确责任单位,将整改措施与时间具体化,打通堵点,突破难点,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以更大的决心毅力抓品牌。充分发挥新时代温州人精神,调动有关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打响加强法律监督的“温州品牌”,为我市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助力添彩。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曙明

  程曙明检察长指出我市法律监督工作环境和氛围好,省委《意见》贯彻和落实好。他介绍,2019年7月,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后,温州市委、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深入部署推进贯彻省委《意见》工作和解决相关问题困难,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也出台多项举措全力支持,其他政法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各地各部门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同时,各县(市、区)检察院积极推动当地党委出台落实落细省委《意见》相关举措,截至6月,全市两级党委实现出台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全覆盖。并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和转变执法司法的理念,形成共同的判断标准、价值导向和司法理念,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地实施,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由“好”向“更好”迈进,全面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破除“信息孤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助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均衡发展,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重要窗口”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评价指标的统筹协调,加强各部门沟通衔接,避免重复工作,做到评价指标应统尽统,减少司法资源浪费。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

  胡东林副检察长表示,温州对于省委《意见》出台以来的贯彻落实工作思想站位较高,氛围较好,形成了“党委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加强监督、部门协力配合、检察推动有效”的良好局面。并强调了以下三方面:


01

加强法律监督饱含着省委的厚望重托

  表明省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监督体系的深刻认识和精准把握,表明省委坚定支持法律监督的鲜明态度和对浙江强化法律监督的厚望与重托。温州相关部门的认识要再深化,理解要再提高,行动要再跟进,将其作为“重要窗口”建设的抓手。

02

贯彻落实省委《意见》需进一步领先领跑、当好标杆

  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要求,对标对表群众新需求新期盼,聚焦主责主业,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领先领跑,率先破题破冰,努力在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上有更大作为。

03

贯彻落实省委《意见》需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考核引导、强化督促检查,以高度责任感紧迫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发现正反典型案例,激励担当作为。



2020年9月2日

  今天上午,胡东林副检察长一行赴温州市鹿城区开展督查。温州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夏志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海霞陪同。



  督查组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温州律协鹿城分会、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围绕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就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法律监督开展等情况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督查,确保督查工作全面、客观、准确,真正督在关键点、查在要害处。



文字:章 洁

图片:叶光敏 王凤虹

排版: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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